维享百事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 ,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 不拥有所有权 , 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鉴于第三方在平台发布信息数量庞大 , 维享百事为有效保护权利人 , 对于其中可能涉嫌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 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 , 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特制定本指引 。
如果您作为权利人认为 维享百事上的信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您可依据本指引通知我们 , 我们将依法处理 。
一、受理部门
举报相关工作由 维享百事运营部受理 。
二、举报投诉信息受理范畴
在本网刊载的 , 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 予以受理: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 , 泄露国家秘密 , 颠覆国家政权 , 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 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 , 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 , 扰乱社会秩序 , 破坏社会稳定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三、举报投诉信息受理流程
1、举报投诉信息指引公示
维享百事举报QQ:
2、举报投诉通知
权利人认为维享百事平台上的某些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 , 可向维享百事发出书面投诉通知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 , 投诉通知须包含以下内容:
2.1 权利人主体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投诉: 权利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联系地址、身份证(中国公民)或护照(外国公民)的照片或扫描件等 。
(2)单位投诉: 权利人的名称、住所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诉通知(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等 。
(3)代他人投诉: 除上述(1)(2)中要求的投诉人和权利人双方的主体身份信息和证明材料外 , 还需提供权利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 。
2.2 投诉内容
(1)被投诉内容的完整标题/名称和网络地址、所在位置描述等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
(2)被投诉内容侵犯的权利类型(如: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
2.3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1)著作权侵权投诉
【举报投诉】A. 著作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 。
B. 被投诉内容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内容构成对权利人版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等权利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
(2)人身权侵权投诉
A. 指明被投诉信息中具体哪些内容涉嫌侵犯权利人的人身权益 。
B. 被投诉内容对权利人人身权益构成侵权的事实和详细理由说明 。
2.4 权利人保证
权利人应在通知书中保证:权利人在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所提供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 保证承担和赔偿维享百事因根据权利人通知书对被投诉内容进行处理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
四、对合法举报投诉信息的处置流程
1、收到关于网站或文章的投诉后 , 及时予以登记 , 拟定处理办法 , 并要求相关部门/频道核查情况 。
2、核实举报信息属实后 , 在24小时内完成反馈工作 。尽快依法对被投诉内容做删除或断开链接等处理 。做出举报处置完成后 , 及时向举报者反馈 , 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
3、对于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投诉通知 , 维享百事在进行处理投诉的同时可依法将投诉通知转送服务对象 。若服务对象依法提交了反通知 , 维享百事会将反通知转送权利人 。若权利人对反通知持有异议 , 依据法律规定 , 权利人应当且能够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直接和服务对象处理相关争议 。
4、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 , 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
5、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 , 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
6、对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投诉通知 , 维享百事有权在权利人补正前暂不处理 。
五、注意事项
1、权利人应提供经签章或签名的书面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维享百事认为必要时 , 可要求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 届时还请配合提供 。
2、若权利人确有合理理由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 , 应提供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签章或签名) 。
3、若证明材料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 , 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公证认证或其他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序 。
4、 若权利人已经对被投诉人提起行政或司法争议解决程序的 , 请将通知书和相关受理证明、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的证据一并提交维享百事 , 这将有利于对投诉的处理 。
六、通知方式
1、 维享百事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laidai0302@163.com